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赴松辽流域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题调研

【字体:      】     打印     2021-10-20 15:29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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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为服务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水利部2021年河湖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推进“十四五”河湖保护治理工作,10月13日至17日,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主任蒋牧宸带队赴松辽流域吉林、辽宁两省,就河湖长制落实、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河湖保护治理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有关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吉林长春、白山、辽源、四平和辽宁沈阳、铁岭、盘锦等地,实地察看净月潭、浑江、东辽河、仙人河、辽河、浑河部分河段及沈阳七星湿地、辽河河口湿地、石佛寺水库、盘锦辽河闸和万金滩闸等生态修复和水系连通工程现场,深入了解河湖生态修复、临水生态廊道建设、水系连通工程、河湖智慧化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围绕河湖长履职尽责、河湖生态空间管控、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方面工作进行调研,并就河湖保护治理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发挥情况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深入研讨。

  通过了解当地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特点,总结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修复、河湖保护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作法,听取强化河湖长制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调研组不断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及“十六字”治水思路的理解把握,深刻认识到强化河湖长制、抓好河湖保护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要打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路,把准“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方向,抓住体制机制法治创新的关键,推动河湖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调研组认为,一是要补短板、强弱项,强化河湖长制落实。通过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河湖长制的实践经验和困难不足,对照“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强化河湖长制的明确要求,加强体制机制法治建设,完善提升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优化统筹、协调、分办、督办机制,进一步落实好河湖长制,贯彻好中央决策部署。二是要清底数、开新局,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在过去工作基础上,突出理清管理边界、实现规划衔接、清理遗留问题,由解决单一、局部河湖问题向流域治理、综合治理转变。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实现河湖保护治理与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加强河湖空间管控,均衡河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利用,实现河湖管理保护的提档升级。三是要重创新、促共享,强化河湖生态治理。在保护与治理中发挥先进理念和科技引领作用,在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和治理保护技术上创造先进样板、提供解决方案。加强河湖生态修复、河湖数字化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应用研究,着力提高河湖治理保护水平,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顺应社会发展需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共享河湖生态治理成果,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着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作者:    责编: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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