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完成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工作
本站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取水口及取水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取用水突出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按照水利部相关通知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监督局会同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局组织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水文局、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移民局、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水资源保护科研院等单位共组成7个督查组,对青海、宁夏、内蒙古、陕西、甘肃、新疆等6省(区)和新疆建设兵团开展了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工作。
7月29日和9月10日,黄河水利委员会监督局分两次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共100余人参加了水利部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培训工作,为保证督查质量,统一督查标准打下坚实的基础。9月15日至11月15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各督查组共派出21组次,69人次,检查6省(区)和兵团共2270个取水口,超额完成水利部下达的督查任务。
在检查过程中,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工作形式,通过现场查勘、核实资料等方式,对取水口是否核查登记、核查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取水合规性与监测计量设施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与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座谈和反馈,形成了问题确认单。为把好成果质量关,黄河水利委员会监督局会同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局组织专家对各督查组提交的分省报告进行审核,形成专家意见5份,进一步统一了问题认定标准和定性尺度。
黄河水利委员会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督查组克服了地域广、取水口分散等不利影响,尤其是新疆组检查时正值疫情反弹时期,督查组加强个人防护,灵活调整检查路线,坚守工作岗位,在地方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水利部要求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了督查任务。下一步,黄河水利委员会监督局将全面总结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的工作经验,为今后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检查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