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召开珠江流域片水利监管工作座谈会

【字体:      】     打印     2020-10-30 17:04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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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为坚定不移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在珠江流域片落地生根,10月27日,珠江水利委员会在广州组织召开珠江流域片水利监管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强监管经验做法,探讨形成流域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成果,研究提出下步工作思路。水利部监督司副司长祝瑞祥、督查办一级巡视员皮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王宝恩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委副主任黄远亮主持。 

  会上,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海南8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相关负责人围绕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详细介绍了各地在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小型工程运行等重点领域监管的工作做法和成效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珠江水利委员会介绍了珠江流域水利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研究成果,与会人员就成果进行深入讨论,厘清了工作思路,形成了思想共识。 

  会议指出,在水利部的坚强领导下,2020年珠江水利委员会及流域各省(自治区)全面落实强监管作为总基调主调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流域监管体系,全面强化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小型工程运行等重点领域监管,强监管影响力震慑力持续提升。总基调践行两年来,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河湖面貌持续好转,水土保持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成效突出,水利工程风险隐患逐步降低,全方位监管理念深入人心,行业公信力大幅提升。 

  会议指出,2020年珠江水利委员会通过深调研、大发掘,在总结各省(自治区)强监管经验做法基础上,从理顺监管工作模式、明确督查队伍架构、提升监管能力、完善工程监管等方面,创新研究提出了“协同联动、多元构建、智慧监管、专业运维”的可复制可推广水利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通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司法等部门横向“协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纵向“联动”,依托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等平台手段,在重大涉水问题监管上形成合力。二是着力构建多元的监管力量。建立由领导机构、综合监管、专业监管、技术支撑、保障服务等多元主体组成的监管力量,形成综合+专职+专业的“1+1+N”监管队伍,为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手段。推动应用“天空地水”立体式监管技术、“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满足全面、精准、高效的监管需求。四是探索建立专业运维的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合理定位和良性互动,有序推动工程管理专业化,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会议指出,通过此次座谈交流,珠江水利委员会和流域各省(自治区)进一步提高了对总基调特别是强监管主调的认识,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一要“重建重管”同步发力,整合各方力量,推动水利行业强监管真正成为社会共识。二要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等领域的监管制度和标准,确保监管工作规范有效,推进流域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提高监管效能,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实现水利监管“全覆盖”和“精准化”。四要提升监管实效性,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使强监管不仅限于“一时一地”之效,坚定不移推动强监管在流域久久为功。 

  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海南8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珠江水利委员会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者:    责编: 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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