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复核

【字体:      】     打印     2020-10-29 10:17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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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根据水利部及淮河水利委员会工作安排,近期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对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规模以上河湖管理划定成果进行了复核。 

  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边界线,是加强河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2020年9月30日,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等工作视频调度会强调,各流域机构要结合河湖暗访督查等工作,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10月10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对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省级复核的通知》。 

  复核组人员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省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通过查看各地区政府部门公告、有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成果等,对流域四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规模以上河湖)的管理范围划定情况进行了逐一复核,形成了复核成果。会后对发现的问题以一省一单方式分省组织核实。 

  淮河水利委员会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复核工作。 

作者:    责编: 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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