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督查
本站讯 近日,记者从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视频总结会了解到,截至目前,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督查的责任片区6省6181个问题中,除个别问题经省级河长同意并上报水利部延期外,其余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按照水利部总体部署,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西藏6个省份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根据6省份排查结果,规模以上河湖“四乱”问题共6181个,其中纳入中纪委国监委督办问题163个。
2019年,长江水利委员会分别于4~6月和8~10月完成了两轮次河湖管理督查,组织全委12个部门(单位),累计派出40个工作小组、120多人次,对6省份所辖的106个地级市(区、县)开展了暗访督查,共暗访河流(段)湖泊(片)2200多个,拨打电话1000余次,走访群众1300余人,抽查复核“四乱”问题1030个,新发现“四乱”问题291个。编制2份督查报告报送水利部,印发12份“一省一单”送达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长办。同时,针对纳入中纪委国监委督办的163个“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了3轮次督查,增派10个工作组、30人次,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复核。
截至目前,根据地方上报材料,长江水利委员会责任片区6省6181个问题中,除9个问题(湖北2个、重庆7个)经省级河长同意并上报水利部准予延期外,其余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