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全国水利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在河海大学举办

【字体:      】     打印     2019-06-04 17:32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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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5月27日-31日,第四期全国水利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在河海大学举办。部机关各司局、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的62名司局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治、河海大学校长徐辉出席开班仪式。 

  培训班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在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大背景下举办的。部党组高度重视,魏山忠副部长亲自审定培训方案,并作出明确要求。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开设了《新时代的宪法共识》《涉水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讲解》《非法采砂入刑司法解释》《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理论与实践》等课程,邀请了焦洪昌、邱宝昌,湛中乐等知名教授、专家学者、部法律顾问和法律工作者授课。 

  通过培训,学员普遍反映培训班开设非常及时,很有必要,课程内容安排合理,老师授课质量高,收获很大。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把自己打造成法治思维坚定的信仰者、有力的传播者、忠实的践行者,做能担得起水利改革发展重任的优秀领导干部。二是进一步加深了对宪法的理解,明确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领导干部要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为重点,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律权限、法律规则、法律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三是进一步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作者:    责编: 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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