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

【字体:      】     打印     2018-12-29 13:57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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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促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地见效,近日,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会在武汉召开。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政策法规司派员到会指导,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谦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行动对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总基调,促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流域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开展执法、聚焦重点难点、强化责任落实,努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促进长江经济带加快形成共抓大保护的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杨谦表示,长江水利委员会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将其纳入长江经济带水利重点工作,在水利部的组织领导下,与兄弟流域机构和各有关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举全委之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他强调,专项行动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齐抓共促,形成合力;要重视宣传和信息化支持,切实提高宣传效果;要落实经费保障,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会上,水利部政策法规司的同志解读了专项行动通知文件,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信息化支撑工作,与会代表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此次专项行动由水利部统一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淮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等流域管理机构,组织长江经济带有关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分为部署启动、检查查处、督办落实、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期限一年。将重点针对长江经济带范围内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以及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严格查处,以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

  长江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等11省(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水政部门、水土保持局(处)代表参加会议。

作者:    责编: 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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