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携手太湖流域管理局共抓长江大保护 助推高质量发展

【字体:      】     打印     2018-12-04 17:43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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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11月30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与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在武汉共同签署《“共抓长江大保护 助推高质量发展”协作方案(2018-2022年)》,发挥长江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管理局合力优势,进一步深化协商协作,共抓长江大保护,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建华,太湖流域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文庆共同签署了《协作方案》。 

  《协作方案》明确,长江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新思路和关于长江经济带水利重点工作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把握五大关系,特别是牢牢把握自身发展与协同发展的关系,坚持节水优先、保护优先,维护河湖健康美丽,不断深化长江水利委员会与太湖流域管理局全方位协作,为共抓长江大保护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水利支撑与保障。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在水资源管理保护、河湖管理、水综合治理、联合调度、法制建设、信息共享、技术协作等7个方面的协作,以期达到水资源管理保护全面有力、河湖管理持续强化、水综合治理稳步推进、联合调度逐步加强、法制建设有力推进、信息共享稳步建立、技术协作日益深化等目标。 

  马建华表示,长江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管理局作为水利部在长江流域和太湖流域的派出机构,共同承担着守护长江“母亲河”和支撑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研究制定并签署了《协作方案》。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协作,认真落实方案有关要求,深化认识、加快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深入研究、协调处理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合力推进流域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江河安澜、水清岸绿、河畅景美。 

  吴文庆表示,《协作方案》的签署开启了长江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管理局深化合作交流新篇章,希望双方在深化协作和抓好落实两个方面下功夫。推动双方建立全方位协作,共同推动长江大保护各项水利工作、长江流域与太湖流域“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任务、建立完善协作工作机制等三个方面的深入协作,不断拓展协作领域、丰富协作内容、创新协作方式,推进建立常态化的协作交流机制。着眼于当前,狠抓协作方案落实,强化沟通协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尽快取得实效。 

  在水利部的坚强领导下,长江水利委员会与太湖流域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共抓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水利相关工作。近年来,双方密切协作,围绕规划编制、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合监督检查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共同编制完成《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带、生态隔离带建设规划》等,着力完善了长江经济带水利规划体系;联合作战圆满完成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顿,打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基础;多次联合开展监督检查行动,加快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扎稳了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防线。这些都为推动长江大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协作方案》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协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将有力推动长江大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 

  太湖流域管理局领导林泽新、朱威,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汉委领导胡甲均、金兴平,以及双方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出席座谈会。 

    

作者:    责编: 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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