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长江保护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本站讯 近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长江保护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水利部长江保护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长江保护立法有关工作。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长江保护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甲均主持会议。
胡甲均指出,长江水利委员会圆满完成《长江保护法》立法立项论证工作,《长江保护法》已列入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长江保护立法工作进入新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重视程度不能减、工作力量不能散、保障措施不能弱,继续举全委之力,积极主动融入,全力以赴配合做好长江保护立法相关工作。
针对下一步工作,胡甲均强调,作为长江保护立法工作的主要支撑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要积极转变工作着力点,坚持站在全流域的角度,注重整体把握,积极建言献策,推进《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一要始终把立法重点落实到长江大保护的要求上来,统筹协调处理好保护、治理和发展之间的关系,为推动长江流域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要加大研究力度,着力解决流域保护重点问题,对管理体制、规划编制、综合监测等重点问题开展全面深入的系统研究。三要加强调研,开门立法,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增强立法实效。
长江保护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长江保护立法编写组成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