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水利委员会圆满完成全国水文测验质量检查评定工作
本站讯 为全面提高水文测验质量水平,近日,水利部组织开展了2017年全国水文测验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按照部署,2017年全国水文测验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检范围包括海河水利委员会等3个流域机构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部门的水文测验管理及国家基本水文测站2016年度水文测验成果。由安徽省水文局、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和江西省水文局有关专家组成的第二工作组,对海河水利委员会有关工作开展检查评定。
工作组抽取了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局和海河下游局作为水文管理单位检查对象,抽取乌龙矶、大黑汀水库、进洪闸和杨柳青4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作为水文测站检查对象,采用现场检查、查阅档案、交流座谈等方式,对各单位汛前工作部署、应急演练组织、水文测验标准贯彻执行、业务培训、测站任务书、水文测报方案、水文测验质量管理办法、应急监测预案、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10个方面和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工作制度、任务书、测报方案、测验资料、设施设备、技术档案6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水文测验成果质量逐项进行了检查评分。
通过检查,工作组对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测验质量管理工作给予肯定,认为海河水利委员会高度重视水文测验质量管理工作,测站任务书和水文测报方案制订及时、要求明确、可操作性强,测验记录台账标准规范,技术装备设备编码管理独树一帜,被抽查单位规章制度较为完善,部分测站技术档案管理和设备管理一流。同时,工作组也指出了海河水利委员会有关单位存在的测站管理水平不平衡、测验业务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下一步,海河水利委员会将以此次水文测验质量检查评定为契机,持续加强对委各级水文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落实责任,细化制度,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测报水平,切实发挥水文对流域水利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