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组织开展江西省用水定额评审
本站讯 按照《水利部关于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要求,9月8日,长江委在武汉市组织召开江西省用水定额评审会。来自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长江委科技委、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武汉大学、南京水科院、长江科学院、江西省水利厅及定额参编单位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灌溉试验中心站的专家和代表参加评审。
经评估与审议,江西省2017年用水定额较2011年用水定额修订用水指标1234项、新增94项、删除8项、沿用116项。修订后的用水定额基本上反映了江西省各行业的用水情况,基本符合《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的要求。
定额管理是《水法》确定的水资源管理基本制度之一,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是流域机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抓手。2014年11月,长江委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用水定额修订发布前的评审工作,先后组织对重庆、四川、湖北、西藏等省份的用水定额进行评审。各省(区)根据长江委评审意见对其定额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并正式发布实施。开展省级用水定额修订发布前评审,对于规范和加强省级用水定额发布和管理,提高流域用水效率,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