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水利部全面启动长江流域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

【字体:      】     打印     2020-02-2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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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记者刘一荻)记者今日(27日)从水利部获悉,为全面规范和加强长江流域取用水管理,自2019年2月开始,水利部部署开展了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太湖流域也同步开展并完成核查登记工作。近日,水利部印发通知,要求部署做好长江流域(含太湖)取水工程(设施)的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

  记者了解到,一年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与流域内19省(区、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基本摸清了长江、太湖流域取水工程(设施)、取用水家底以及取用水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系统中共计录入长江、太湖流域超过212627个取水工程(设施)的信息。

  通知中提到,长江、太湖流域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核查登记工作基础上,认真做好问题复核认定,分类施策推进整改,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要针对取用水监管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提升,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

  此外,通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了保留类、退出类和整改类取水工程的政策界限。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性取水行为,取水工程(设施)应列入退出类,要明确退出时间,制定退出方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整改类的取水工程(设施),要按照管理权限,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要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加强工作跟踪督查和指导。下一步,水利部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并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提升长江、太湖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水平。

作者:    责编: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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