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全国已明确331名省级河长

【字体:      】     打印     2017-12-20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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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王立彬)

  中央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制一年来,全国已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近31万名,其中省级河长331名,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进展超出预期。

  记者19日从水利部获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一年来,省级、市级、县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98%的乡级工作方案已印发。除新疆外,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四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印发。23个省份明确今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辽宁、黑龙江、广西、陕西、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明确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规定,各省区市要设立总河长,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或省长担任,各省级行政区域主要河湖河长由省级领导担任。河湖流经市县乡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并由同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有的由同级人大、政协负责人出任河长,但不能由部门负责人担任。目前全国已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近31万名,其中省级河长331名。各地因地制宜设立村级河长近61万名。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设置了省级河长制办公室。

作者:    责编: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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