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部署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自查工作

【字体:      】     打印     2026-03-05 07:55     来源:水利部网站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本站讯 按照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2月27日,湖北省水利厅印发通知,部署从即日起,在全省水利系统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自查工作。

本次汛前自查内容聚焦水旱灾害防御全链条,重点围绕责任制落实、预案方案编制修订与演练、防洪工程备汛、水毁工程修复、在建工程度汛准备、山洪灾害防御准备、防汛抢险物料储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8个方面,对全省水利系统防汛备汛情况进行全面检视,确保防汛备汛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省水利厅要求,全省水利系统要从服务支点建设的政治高度出发,全力抓实各项防御工作。要压紧压实防御责任,健全责任闭环体系;扎实完成汛前各项准备任务,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项能力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坚决守牢“不垮一坝”安全底线;全力防范山洪灾害和山区河道风险;统筹保障城乡用水安全。

一是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防御责任,健全责任闭环体系。

二是对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汛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对汛前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要逐一落实应急预案,并按程序报批,确保安全度汛,坚决守牢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作者:    责编: 李姗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