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供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字体:      】     打印     2026-03-02 09:38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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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2025年4月以来,天津市水务局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六方面23个具体问题全域排查,梳理出34个问题、制定79条整改措施,2025年需完成的68项措施全部销号,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高位统筹推动。制定《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组,建立清单化管理机制,层层压实整治责任;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会、现场会10余次,对重点区域开展多次现场督导。局领导带队赴水利部、海委沟通交流,邀请专家现场指导,联动市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凝聚政策合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二是纪检全程监督。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督导工作组协同发力,开展33轮实地督导检查,深入9个区47个村精准督改。针对水费收缴推进缓慢等问题,约谈相关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工作短板发函明确整改时限和问责红线,形成“排查—整改—督导—问责”的监督闭环,以严格监督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配合天津市纪委监委包保领导召开农村供水专项整治现场调研推动会,分析突出问题,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力。

三是建强管护体系。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滨海新区实现全域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宁河区、蓟州区明确统管模式,宝坻区、静海区建立考核制度;推动宁河区完成228个村村内管网改造并全部通水,北辰区维修121处供水管网漏点、改造老旧管网18.68公里;指导蓟州区建立水费收缴工作机制,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供水水价,建立收缴台账,全市水费收缴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供水专业化、标准化管护体系不断完善,有力保障农村供水工程良性长效运行,持续增进农村居民民生福祉。

作者:    责编: 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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