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源头上防控水土流失 维护区域水生态安全

【字体:      】     打印     2026-02-13 14:34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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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近日,随着丰台、海淀、石景山等11个相关区政府陆续发布公告,北京市已全面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工作。这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的重要举措,旨在从源头防控陡坡开垦引发的水土流失,切实维护区域水生态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违反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处理。“陡坡地开垦是导致水土流失加剧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指坡度在法律禁止开垦标准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以外的土地,明确禁止在该范围内开展开垦、放牧和种植农作物等活动。”北京市水生态水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科学划定并严格管控该范围,是保护水土资源、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的关键基础性工作。

本次划定工作严格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要求,遵循“科学划定、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便于管理”原则,由北京市水务局统筹协调与技术指导,11个相关区作为责任主体具体实施。经过资料搜集、初步划定、边界修正、现场核查及多轮意见征询,最终形成覆盖全市的划定成果: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13458个,总面积468648.93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8.6%,涉及11个区106个乡镇(街道),其中林地占比99.95%,草地占比0.05%。划定成果实现了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的有效衔接,为系统防控陡坡开垦导致的水土流失提供了扎实支撑。

接下来,北京市水务局将以落实差别化、精准化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综合治理为目标,指导各相关区持续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管控,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水土保持功能,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

作者:    责编: 菅贞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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