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着力促进农工用水合作组织发展

【字体:      】     打印     2022-05-23 12:09     来源:水利部网站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本站讯 近日,为深化水利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促进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联合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兵团农工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加强兵团农工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及鼓励其创新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

  意见指出,成立兵团农工用水合作组织是实现连队水利民主自治管理的需要,是新形势下建立斗口以下农田水利管理新机制的重要基础,规范创新农工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是适应兵团团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

  意见要求,要以农工用水户协会和涉农用水服务的农工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组建农工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农工用水户协会,积极探索农工专业合作社模式,拓展服务范围,完善管理机制。

  意见强调,要大力扶持农工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做好建设投入安排,促进全程参与,落实管护经费,加大财政、金融、保险等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创新发展。

  意见要求,要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示范创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科学引导兵团农工用水合作组织发展。

作者:    责编: 高博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