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印发省第二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试行)

【字体:      】     打印     2021-12-08 15:16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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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四川省水利厅联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草局联合印发《四川省第二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以下简称《目标》)。在白河、黑河、赤水河等6条重点河流上共确定6个生态流量考核断面及其保障目标值。

  开展生态流量(水量)监管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的重要抓手,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重要支撑。四川省水利厅贯彻《长江保护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切实履行好水利部门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职责,夯实水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确保基本生态用水,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0〕67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55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生态流量管控要求,保障水生态安全,在去年确定四川省第一批36条重点河湖58个考核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基础上,迅即启动了第二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和保障工作。此项工作得到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草局等省直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及大力支持,2021年11月21日,四川省水利厅在成都以视频形式主持召开《目标》(送审稿)技术审查会,生态环境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厅内有关处室(中心)、相关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以及特邀专家组对《目标》指标的分析确定依据、原则、方法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和质询,一致同意《目标》通过技术审查。

  在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四川省水利厅按照《长江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要求,于2021年11月29日联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草局印发《目标》。

作者:    责编: 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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