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出台河道采砂监管“十条”严防涉砂领域廉政风险

【字体:      】     打印     2021-11-26 12:59     来源:水利部网站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本站讯 近日,为加强全过程监管,严防涉砂领域廉政风险,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监管防范涉砂领域廉政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针对河道采砂监管难以及涉砂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省水利厅提出了河道采砂监管“十条”意见,涵盖提高认识、强化规划刚性约束、落实采砂监管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实行清单式管理、强化采砂监管信息化手段运用、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开展涉砂专项警示教育、强化日常分析研判、从严查处涉砂案件等10个方面。

  《通知》强调,河道采砂和疏浚要以规划为先导,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强化担当作为,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对关键要素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行旁站式监管以及清单式管理,确保监管无死角;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效能和精准度;要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定期进行专题分析研判,促使廉政教育常态化;要将监管工作列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各方监督。

作者:    责编: 杨柳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