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河长办通报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督查情况
本站讯 近日,河北省河长办印发《关于2021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对今年以来各市和雄安新区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及督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
9月中旬,省河长办会同省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检察、林草等8部门,对各市和雄安新区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督查情况看,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总河湖长暨河湖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深入开展“五乱”问题“回头看”,大力推动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全面夯实河湖岸线管控基础,综合施策强化水污染防治,系统施治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河湖问题明显减少,河湖面貌有效改善,但部分地区存在工作部署针对性不强、河湖违建问题整改缓慢、垃圾反弹问题突出、采砂管理不严格不规范、水环境治理改善滞后等问题。
《通报》要求,各地要盯紧重点任务落实,切实加强常态化管控,全面摸清河湖现状,强化督考问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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