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首次对全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字体:      】     打印     2020-10-30 16:53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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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47号)要求,江西省水利厅自2018年起,结合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对全省11个设区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进行了年度考核。 

  2019年度,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不断夯实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全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11个设区市均达到良好以上等级,全面完成了2019年度水土保持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考核工作程序,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水利厅以赣水函[2020]4号文首次对11个设区市人民政府通报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分数及等级,并向社会公告。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将交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对市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作者:    责编: 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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