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创新将小微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监管

【字体:      】     打印     2020-08-06 16:14     来源:水利部网站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本站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水利部全国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作会精神,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市创新将小微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监管,加快推进。 

  一是压实责任。深入摸排全市城区、镇街、农村居住区内及周边对人居环境产生影响的沟、渠、塘等,把全市364处受污染的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监管范围,进一步开展水质检测、污染溯源,编制小微水体治理任务清单,落实治理责任主体,明确塘(湖)长,竖立塘(湖)长公示牌。二是综合施策。组织召开全市小微水体治理现场会,推广小微水体评“星级”做法,印发《厦门市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指南》,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对受污染小微水体进行综合整治,在全市开展餐饮隔油池、三格化粪池项目建设,把小微水体治理纳入河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督查追责,压实治理责任。三是目标引领。计划2021年6月前,实现全市小微水体责任主体全落实,完成一批典型小微水体治理试点;2022年6月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步,基本完成小微水体治理任务;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小微水体治理任务,建设长效管护机制,保持小微水体洁净,实现小微水体治理目标。

作者:    责编: 王昊源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