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明确目标 细化责任 为水利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字体:      】     打印     2020-05-29 17:22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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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日前,山西省水利厅制定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山西省将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完成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一是推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三是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査治理由行政执法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四是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方案》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将主要任务分为2个专题和6个重点领域。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加强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二是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完善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三是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施工企业违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强化大水网、河道治理、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等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管控,规范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四是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运行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不按规定蓄水等。五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未消除等。六是水文监测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文测船、巡测车定期检查、维修不到位;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不到位;缆道等易发生危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七是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八是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试验厅(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大型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剧毒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力等。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改进监管方式、严格执法问责等四项保障措施,要求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模式,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同时明确厅机关各处室的职责,要求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方案》体现了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进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增强水利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的决心,也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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