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局发布多项指引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行业复工复产人员安全和供排水安全

【字体:      】     打印     2020-02-28 18:39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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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2月25日,深圳市水务局同时发布《深圳市在建水务工程科学有序复工工作指引》《深圳市供水企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指引》和《深圳市排水设施运营企业复工及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指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行业复工复产人员安全和供排水安全。 

  根据指引内容,在建水务工程在疫情期间复工后应重点落实八大措施:建立员工健康“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对疫情重点地区员工的管理;实施场区封闭管理,对进入工地的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开展体温监测;配备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减少人员聚集,采用配餐制,错时分散就餐;通过“学习强安”、视频会议等线上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分类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加强高风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排水企业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保障在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管网运维单位工作的全体员工不受病毒感染,避免病毒通过污水管网外溢传播,避免病毒通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扩散传播,并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污水收集管网等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对固体废弃物堆放点、生化系统污水外露面、污泥处理系统、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污水泵站、臭气处理系统等实行预处理。对发热门诊、集中隔离点、定点收治医院等重点防控区域所在片区的排水管网、泵站、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等实行现场及人员管控。 

  供水企业要实施封闭式管理、加强水质安全管控、做好供水管网抢修、加强二次供水设施消杀等。对于客户服务,要尽量减少入户服务,通过电话、视频、图文等方式进行沟通解决。对因疫情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给予水价优惠。同时,对2020年2月至4月所有欠费用户不采取停水措施,免收欠费违约金。 

作者:    责编: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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