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展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督查工作

【字体:      】     打印     2018-10-16 16:55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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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北京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总河长、市委书记蔡奇“河长制既是治水工作机制,也是责任制,要一抓到底”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北京市水环境保护,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能力,进一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9月18日起,北京市开展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重点针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对各区河长制湖长制重点任务推进、各级河长履职等进行督查。督查首次加入了与街道、社区河长交流谈话环节,以了解基层河长制工作开展和履职等情况。 

  此次督查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的,共分八个小组,每组利用两天时间对两个区进行督查,设现场检查、交流谈话、情况反馈和督查结果应用等环节。重点督查内容包含2018年北京市总河长令及河湖“清四乱”工作进展情况,北京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各区政府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各区河湖管护工作落实情况,各级河长履职情况,河长制成员单位履责情况,督查、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其中,现场检查点位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开展,重点检查各区散乱污企业、直排污水口、畜禽养殖、工业大院整治等情况;河道垃圾渣土、涉河湖违法建设、河湖“清四乱”等情况;自备井置换、再生水厂建设、农村治污等重点工程完成情况;河湖管护范围划定设立界桩工作情况;每区检查2条段以上河湖(有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区至少选取1条段黑臭水体)管护情况。 

  在总结去年督查经验的前提下,此次督查还增设了交流谈话环节,督查组在每个区选取2个乡镇(街道)、2个村(社区),进行实地交流谈话,了解乡镇(街道)、村(社区)河长制工作开展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级河长履职等情况。 

  各督查组将根据现场检查、座谈询问、查阅资料等情况,形成“一区一单”反馈意见,并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各区整改落实。同时,市河长制办公室将督查及核查结果报市委、市政府,纳入年底对各区的绩效考核。市河长制办公室按照各区督查报告和“一区一单”反馈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核查。对督查及核查中发现的基层河长或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履责不到位、推进河长制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移交区相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作者:    责编: 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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