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草案)》

【字体:      】     打印     2018-10-12 17:19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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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作的关于《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毛祖逊作的关于该草案的审查报告。并组织对《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对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给予充分肯定,并从进一步准确界定各级河长湖长职责、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推动流域区域河湖协同治理,规范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管理保护等方面对草案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会后,江西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会同省水利厅等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对《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为11月提请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做准备。 

作者:    责编: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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