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厅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字体:      】     打印     2018-06-19 17:08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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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新疆自治区水利厅召开水利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主持,厅长覃新闻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华、鲁小新,厅党组成员、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书记彭国春,巡视员李新江,副巡视员卡生·卡德尔,副总工程师张晓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水利厅落实〈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实施意见》和《水利厅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的工作方案》,听取了机关党委(党建处)、水政处、农水处、水文局、水产局、水资源中心6家单位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题汇报。

  会议指出,中央环保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督察整改是环保督察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水利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作为推进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和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准推进、精准落地,不折不扣完成好整改任务。

  会议强调,各有关处室和单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全程负责、带头督办,要统筹人员力量,安排专人盯办,按照时间节点逐步往前推进,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进一步将任务和整改措施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环节、具体时间节点、具体主办人,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效果不好不放过。三是及时整改销号,要根据水利厅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整改任务、措施、完成时限、销号时间等,要确保整改实效,不得降低整改标准、拖延整改时限。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四是强化宣传报导,倡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浓厚氛围。五是严格调度管理,水利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督导组要对各有关处室、有关单位以及五地州承担的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调度、专项督查、现场督办、盯办,准确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水利厅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作者:    责编: 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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