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

【字体:      】     打印     2018-05-24 11:26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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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并根据广西实际,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实施湖长制。一是,明确到2018年6月,实现同步建设河长制湖长制目标,比中央工作目标提前半年。二是,建立与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相应的湖长体系,湖泊所在市、县、乡、村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湖区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三是,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六大任务,根据广西湖泊特点和管理保护任务,以清单方式细化实化,分解提出21项具体工作,并根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逐一明确具体牵头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四是,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总体要求、强化分类指导、完善监测监控、严格考核问责、鼓励社会参与等六项保障措施,为湖长制工作的贯彻落实护航。 

作者:    责编: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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