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对山西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字体:      】     打印     2018-01-25 08:36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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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按照水利部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部署安排,近期,海河水利委员会下游局副局长马文奎带领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组,对山西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核查。 

  核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资料核查、现场核查、质询核查等方式,对山西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自评估情况进行了逐项核实,并分2个小组分赴吕梁市、长治市等2个地级市,孝义市、岚县、潞城市、平顺县等4个县(市),柱濮镇、大蛇头乡、黄牛蹄乡、青羊镇等4个乡镇进行了实地核查。 

  通过核查,核查组对山西河长制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高位推动,省河长制办公室统筹推动,措施有力,市、县、乡级河长积极行动,河长办尽职履责,河长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7年底,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等“四个到位”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等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山西省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如期实现,河湖管理保护成效初显。考核组指出,在全面建立和推行河长制工作过程中,山西省和部分市、县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一些具有一定创新、效果较好的做法和经验,可供借鉴和推广。 

  核查组还针对山西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河长制学习培训和宣贯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级河长办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痕迹化管理,四是加快推进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 

作者:    责编: 王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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