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再出台五项制度加快推进河长制
本站讯 为确保中央和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继续加快推进全省河长制各项工作,近日,青海省印发了河长制河长会议、信息、督察、考核、验收等五项制度,这是继全省出台河长制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三项制度后,再次出台的一系列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制度,至此,青海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制度框架基本建成,中央及水利部要求建立的河长制六项制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目前,青海省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省级及8个市(州)、46个县(市、区)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印发,60%的乡(镇、街道)已出台工作方案。全省同步构建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五级河长体系,共落实河长4792名。各级河长积极履行职责,开展河湖巡查、管护、调研等工作,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五级河长累计巡河8149人(次),其中省级14人(次),市(州)级53人(次),县(市、区)级609人(次),乡(镇)级1145人(次),村级632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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