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展“会战”行动严打非法采砂

【字体:      】     打印     2017-08-21 17:08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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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8月15日,湖北省水利厅联合长江委砂管局、长航公安局,以及沿江武汉市、荆州市、咸宁市、仙桃市等4个县市区水政监察支队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荆州基地、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黄冈基地,开展代号为“会战”的打击非法采砂大型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行动采取“上下夹击合围”的方式,调集执法人员近220余人,出动执法艇11艘,历时一天,现场共查获非法移动采砂船舶8艘,其中拆除采砂机具一台(套),有力震慑了偷采砂行为,维护了湖北省长江河道禁采管理秩序。

  长江主汛期,河道采砂管理事关河势稳定和防洪、通航安全。湖北省政府于6月15日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禁采管理的通告》,对禁采期采砂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禁采期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湖北本省采砂船舶在指定地点集中停放;外籍采砂船舶限期离境。 

  大会战前夕,湖北水政部门接到线报,有大批采砂船只在武汉、荆州、咸宁长江交界江段集聚,当地水政监察支队利用有利地形和时机,调来两艘吸砂王堵住四湖总干渠出口,一举将躲进该河套内的47艘采砂船只牢牢地封堵住,并全部抓获,等候处理。 

  此次执法行动分两个行动组,分别从武汉军山长江大桥、洪湖新滩水域相向而行,对滞留在长江里的采砂船只实施拉网式清理,对查获非法采砂现行和未按指定地点集中停靠的采砂船只,全部驱逐押送至洪湖新滩水域夹套和东荆河内,实行临时集中封存,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拆除采砂机具;外籍采砂船只在被处置后,强制驱离遣返,并移交给相关省份管理。 

  针对此次执法行动发现的问题,湖北省水利厅与长江委砂管局、长航公安局,以及沿江相关市、县、区相关单位,就地会商,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湖北省河道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联合工作制度等工作进行了交流。湖北省水利厅表示,将与长江委砂管局、长航公安局,以及沿江相关市、县、区相关单位加强信息通报,加强执法配合,继续强化人手、举措,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采砂、非法移动案件,巩固“会战”执法行动第一阶段“拉网式清理”成果,并推进执法行动转入集中整治和驱离遣返阶段;同时,就如何有效驱离遣返采砂船只,将细化相关工作机制,与沿江相关地区做好移交对接等工作,共同维护长江河道正常管理秩序,保证防洪、通航安全。 

作者:    责编: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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