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对输变电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字体:      】     打印     2017-07-26 13:42     来源:水利部网站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本站讯 近日,海委会同河北省水利厅、北京市水务局及相关市、县水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北京东特高压站配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北张家口蔚县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张南—昌平III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北京房山—天津南蔡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张北可再生能源柔性直流电网示范工程等输变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组查看了北京东特高压站配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听取了建设、方案编制、施工、监测等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建设、后续设计及变更、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座谈讨论。

  督查组指出,项目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能够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水土保持管理制度,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是部分项目仍然存在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缺失、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滞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及时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做好各项水土保持工作。

作者:    责编: 杨非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