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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会议通知
关于举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宣贯班的通知
中水企[2007]20号
2007-10-19

 

各有关单位: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修订工作不久前已经完成,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颁布。新规程共5章,11节,84条,7个附录。与原规程相比,新规程增补和调整了适用范围、项目划分原则和程序、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质量评定标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以及附录等大量内容。
  该新《规程》对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促进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将发挥重要作用。为了帮助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同志学习掌握新《规程》,更好地履行职责,受水利部建设管理司委托,我会拟于2007年10月开始举办系列规程宣贯班。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认真组织报名参加。
  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管理(包括水利部7、9、30号部令和339号文)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修订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案例分析及经验交流;
  二、培训方式与考评
  本次培训将邀请杨宗铨、曾康、李晓鹏等规程主要起草人担任主讲,辅以答疑和交流讨论。
  学员须完成规定学时学习,通过考评,颁发《水利行业培训证书》,已有证书的办理培训登记手续。
  三、参加对象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管理的人员;
  2、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
  四、时间地点
  第一期
  时  间:2007年10月24日-29日                                                              
  地  点:厦门市

  第二期
  时  间:2007年11月14日-19日                                                              
  地  点:昆明市

  五、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同志的报名表填好并加盖公章后于各期开班前10日传真至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培训部,以便会务组寄发报到通知单安排会议报到详细事宜。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线阁10号  基业大厦7层707室
  邮    编:100053
  联系电话:(010)63202161  63203605
  传    真:(010)63203604
  联 系 人:邰娜   王丽
  六、费    用
  培训费780元。食宿交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宣贯班报名回执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九日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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