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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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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24 |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并将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加全民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水土保持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水利部制定了《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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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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