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化”在江河水利志中应予以充分体现的必要性
及其表现内容与形式探讨
海河水利委员会 靳怀堾
一、水文化的内涵
1、文化的概念及内涵
什么是文化?“文”和“化”在汉语中是由两个字组成的。先秦时期,“文”与“化”还是分开来使用。汉刘向《说苑·指武》中第一次出现“文化”一词:“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致,然后加诛。”这里的“文化”一词的含义是指与武力镇压相对应的文治教化。
我们现在所用的“文化”一词,是19世纪末从西方引进的。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1871年发表的《原始文化》一书中,第一次将“文化”一词定义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类在社会里所有一切的能力与习惯。”
由于人们对“文化”的理解不同,迄今为止,国内外关于“文化”的定义不少于200种,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从总体而言,“文化”不外乎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代表一定民族特点、反映一定历史阶段的政治和经济状况、具有知识价值的精神成果的总和,包括哲学、宗教、文学、史学、艺术、美术、科技、教育、思维方式、风俗习惯、典章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化,一般指的是狭义概念的文化。
2、水文化的内涵
水文化,从本质上说,是关于水与人、水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文化。水是生命之源,是影响和制约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宝贵自然资源。以江河为主体的各种水体滋养哺育了中华民族,而中华民族在治理水、开发水、利用水、保护水和鉴赏水的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水文化,并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水文化的范畴而言,笔者持比较宽泛的态度。因为“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概念。一般而言,某种文化的特征和蕴含具有显形与隐形两个层次,而隐形层次的文化形态较难把握。对于水文化来说,它不仅是行业文化(更多地处于显形层次),也是社会文化(更多地处于隐性层次)。因此,可以将“水文化”初步定义为:人类活动与水发生关系所产生的以水为载体的各种文化现象的总和,是民族文化以水为轴心的文化集合体。而水与人类发生关系的活动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举凡经济、政治、文学、艺术、宗教、民俗、体育、军事等各个领域,无不蕴含着丰富的水文化因子。从这个意义上说,水文化可以称为母体文化。
需要说明的是,就“水利”这个范畴而言,水文化亦可视之为狭义的“水利文化”概念。本文所称的“水文化”特指“水利文化”中精神产品方面的内容。
3、水文化的作用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项事业的灵魂和精神标志,是维系和支撑这个国家、民族、事业延续和发展的坚忍的思想力量。经济、政治、文化是构成综合国力的三大基本要素。一个国家和民族强大与否,不仅取决于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同时,也取决于文化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可以说,文化的力量,深深地溶入在国家和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当今,文化在提高综合国力中的地位和作用起来越突出。水文化作为反映水务活动的社会意识,它必定要反作用于或者服务于水务活动的始终。
水文化的作用或者说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化人”的功能。文化的本质是人化,文化最重要的作用是化人。文化使“人猿相揖别”,这是文化“化人”的最大的也是永恒的作用。人成为人之后,“化人”便是提高人的素质。水文化的“化人”功能,就是通过水文化中伟大的治水精神、正确的治水理念和先进科学技术丰富水利人的精神世界,武装水利人的头脑,指导水利人的行为,使其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和宽广的视野、创造性的思维。
第二,传承水利文明的功能。“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任何文化的发展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任何文化的发展都存在着继承和创新的课题。中华水利文明历史悠久,博大精深,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不断汲取中华水利文明的营养,继承和发扬水利文明的优秀成果,对做好新时期水利工作大有裨益。比如,“大禹治水”的精神,就在神话、诗歌、戏剧等文化载体中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再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水相谐的理念提出,具有深厚的文化渊源。它最直接的“源”自两千多年前我们老祖宗提出的“天人合一”的观念;还源自先贤提出的治水思想的理性光芒,比如西汉贾谊提出的“治河三策”,其主旨是给洪水以出路,人不能侵犯水的领地,对后人治水有重大的启发。
第三,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功能。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水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水利要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先进“水文化”的指导和帮助。新时期的水利实践呼唤着新的治水理论和科学方法。比如,’98大水以后,水利部党组在认真总结借鉴以往治水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思路,为新时期的中国水利发展指明了方向。这一治水思路的表述是: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个新思路的提出,有着深厚的水文化底蕴,其水文化内涵至少有以下几点:一是,传统水利与现代水利的区别首先是思想观念的不同。思想观念的不同,源于人类对水资源认识的差异。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上,对于人水关系的认识,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人水对立阶段,第二阶段是人水相争阶段,第三阶段是人水相谐阶段。第三阶段既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状态,又是人类不断实践的过程,堪称永恒的主题。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本质特征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或者叫人水相谐。如果没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就不可提出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思路,更不可能有治水实践的重大变化。可以说,作为水文化核心内容之一的治水理念,是指导水利发展的理论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水文化的作用之一是促进人们转变观念,树立先进的理念,从而使思想意识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二是,传统水利与现代水利的重要区别在于科技发展水平不同。水文化的作用在于提供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现代水利,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实施“科教兴水”战略,推进水利的发展。三是,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基本要求是把水作为一种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从人口、环境、经济、社会相互联系的高度推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水文化正是从水与人、水与社会的关系中认识水利的地位和作用的,它可以促使人们从全局、战略的角度审视和履行水利职能,更加重视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配置,注重维系良好的生态系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提高水工程文化品位的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水工程、水环境在满足除害兴利基本要求的同时,更加重视其审美怡情等方面的文化需要。为此,通过加强水文化熏陶,可以使工程技术人员更新规划设计和建设观念,更加注重水工程的文化内涵和人文色彩,把每一项水工程都当作文化精品来设计和建设,使水利工程在发挥防洪、供水等方面效益的基础上,同时成为人们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的良好场所,陶冶情操的高雅去处,从而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第五,丰富和发展民族文化的功能。水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本身的发展既从民族文化的母体中吸取乳汁,同时也要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的价值和作用,为民族文化增添丰富的内容和动人的光彩。例如,“兴利除害,造福人民”的伟大治水精神;新时期抗御大洪水中形成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忍不拔、敢于胜利”的抗洪精神,它们既是一种典型的水文化,又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必须立足于水利行业,大作“文化”的文章,使水文化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并使之成为中华文化的百花园的奇葩。
二、水文化在江河水利志中应予以充分体现的必要性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水利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其标志是可持续水利发展观的提出和实践。随着可持续水利发展观的提出和实践,人们对水资源性质、水资源开发治理、水资源利用保护的认识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促使了新的治水理念、治水方略、治水制度、治水手段、治水精神的诞生。反过来,这些新的理念、方略、制度、手段、精神等,又将对我国水利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所有这些,对江河水利志表现和反映“水文化”内容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
江河水利志作为记录水利发展历程的志书,它既要反映人类在水的治理、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形成的物质成果,又要反映在水利发展的精神成果。遗憾的是,以往编纂的江河水利志,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般将江河水利志的内容分为治理条件(包括自然和社会两方面)、治理物质成果(主要是水利工程)和基础工作(包括勘测规划设计、科技教育、人文)三大部分,而对水利发展的精神成果——水文化方面记载的较少。当然,以往各地所编纂的水利志书中,对水文化方面的内容也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但这些体现是次要的、附属的、零碎的、不成系统的,从数量到篇幅都远远不够。
我国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是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国家。史志是我国文化典籍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鉴往知来的独特功能。江河水利志历来是我国志书阵营中重要的方面军。而“水文化”作为水利精神财富,理当在江河水利志的内容的方阵中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如此,江河水利志的记述内容才能做到全面系统、客观真实,江河水利志的作用和价值才能更加充分地得以体现。一般而言,包括水利志在内的各种志书的作用主要有教化、资治、存史、传播等方面。其中“水文化”方面的内容在资治、教化等方面的价值和作用更为突出。资治,就是利用水利志中的材料,“经世致用”,为领导决策服务,从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资治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而思想、精神、观念的东西,对领导干部而言,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领导同志从志书吸取丰富的水文化营养,那么他对新的治水理念思路、大政方针理解领会的就会全面深入,践行起来就会更加积极主动和充满理性。教化,指教育感化。精神文化或者观念的东西在教化中一般起主导作用,科学的精神、先进的理念、高尚的品质,对陶冶情操和武装头脑有着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
因此,在新时期,编纂江河水利志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正确处理好水利物质成果与精神财富的关系,两方面的内容都要入志,不能顾此失彼或厚此薄彼。所以,我们建议在“江河水利志”编写中单独设立“水文化”编,以客观、全面、系统、深入地反映水利精神方面的成果。
三、江河水利志中应表现的水文化内容
在新时期,江河水利志中“水文化”方面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水利方略;二是水利制度,三是水利科技,四是水利教育,五是水利精神,六是水利人物,七是水利文化遗产,八是水利文艺,九是水利风景。
水利方略:是指某一时期全国或某一流域、区域的治水理念、思路、方针和策略。比如,西汉贾让提出的治理黄河的“治河三策”,明代潘季训“束水攻沙”的治河方略。再如,当今中国水利的方针和新时期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新思路;海河的防洪方针(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等等,都属于治水方略的范畴。
水利制度:是指在治水实践中形成的以水利为中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水法规,如汉代的《水令》(是一部农田灌溉方面的水利法规),唐代的《水部式》(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善的水利法典),北宋的《农田水利约束》(是当时农田水利政策的条例)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水利逐渐走上了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轨道,国家制定了《水法》、《防洪法》等一系列水利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结合实际制定了配套的法规制度。中国水利职官制度,包括管理水利的政府机构、官职设置、权力授予、决策程序和运作机制等。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如,现在实行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地方的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等。
水利科技:是指在水资源利用、控制和改造进程中,逐步形成的水利知识、方法等。比如,上古时出现的“河图”、“洛书”(据说是大禹及其手下工程技术人员在长期治水实践过程中发明的治水科技成果),战国时发明并应用到都江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无坝引水技术,汉代“长藤结瓜”式灌溉技术;起源于先秦成熟于宋代的埽工技术等等。现代水利科技更是硕果累累。
水利教育。主要是指近现代以来的水利教育活动及其成果。学校教育,如光绪三十四年(1908),永定河道吕佩芬为培训专职河工人员创办的“河工研究所”;1915年,由张謇提议,黄炎培、沈恩孚在南京创办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为我国第一所水利高等教育学府。当代水利教育的机构及内容、方式、成果等更是洋洋大观。
水利人物:指在治水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英雄模范以及在水利科技、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名人。中华民族治水历史源远流长,涌现出许多彪炳史册的治水英雄人物,如远古时的大禹,春秋战国时期的孙叔敖、西门豹、李冰,汉代的召信臣、王景、马臻,唐代的姜师度,北宋的范仲淹、苏轼,元代的郭守敬,明代的潘季驯、徐光启,清代的靳辅、陈潢、林则徐,近代的李仪址等,现代的治水人物周恩来、张含英、林一山、王化云等。
水利文化遗产:包括物质遗产和精神遗产两个方面。水利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水利文物。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历史文物的价值体现在它能见证历史,蕴含着过去历史的信息遗存至今,是中华历史发展的物的见证。水利文明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的传承中必然留下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水利建设不但创造新的文明,而且也在创造文物。如都江堰、京杭大运河、灵渠、黄河镇水水牛、永定河金门闸遗存以及各种记载水利事业的碑记、石刻等。精神文化遗产,主要指水利精神、治水理念、水利著述等。
水利精神:指在江河的治理与开发及保护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精神、理念和心理状态。如:大禹治水精神,红旗渠精神,新时期的伟大抗洪精神,“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
水利文艺:指讴歌颂扬水利成就和治水人物业绩的文学和艺术的总称。比如:与治水相关的神话传说、民谣故事、诗词歌赋、美术绘画和小说戏剧等。
水利风景。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和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如四川的都江堰、运河风景区、浙江的千岛湖(新安江水库)、吉林的松花湖(松花江水库)、山西太原汾河景区等。
四、江河水利志中表现水文化的方式
有什么样的内容就应该有什么样的表现形式。既然我们要在江河水利志中给“水文化”以重要的一席之地。那么,我们还要找到一种适合的表现方式,以负载“水文化”方面的内容。
首先,从谋篇布局的结构角度而言,在江河水利志中,要为“水文化”单独设立篇章。《江河水利志编写评审导则》指出,江河水利志“可采用篇、章、节、目等层次,力求归属得当,便于检索”。因此,对上述所列“水文化”的九项内容,均可设立相应的篇目一一加以表现。当然,形式是表现内容的,是为内容服务的,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皮与毛”的关系,如果内容没有或不丰富,形式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所以,还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一刀切”。比如水利精神,有的地方可能没有形成特别有价值的内容,就没必要单独设立篇目来表现。另外,除在江河水利志单独设篇目集中加以体现外,还可以在相关的篇目中从不同侧面反映水文化的内容。这是因为,就志书的内容而言,许多内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只是主次有别和表现角度不同,如果人为地把“你中的我”或“我中的你”生硬地人为分开,势必会影响内容的完整性和表达的效果。事实上,单独成篇方式和随事记述方式在表述时也各有利弊,有时需要交叉进行才能完整、准确地表现事物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比如,治水理念,它既可以在水利建设过程的记述中有所表现,又可单独成篇在江河水利志中进行突出的反映。
其次,关于表述方式,应以“志”为主。根据《江河水利志编写评审导则》规定,江河水利志的体裁,“以志为主体,辅以述、记、录、图、表、照片等”。就水文化内容在江河水利志中的表现形式来说,我们认为应以志为主体,辅以图、表、录等。这是因为,只有以志为主体才能客观真实、全面系统地反映水利事业中的水文化内容。以前编纂的许多江河水利志,除了水利科技、水利教育和治水人物外,对于有关水文化内容的记述基本不按这个原则处理,因此,其记述水文化的范围和深度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