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特色栏目--简报集粹--移民工作简报
移民工作简报2003年第6期
本网 总第48期
2003-04-11

  
  全国水利工程移民工作座谈会在温州召开
  
    2003 年3月25日至27日,全国水利工程移民工作座谈会在温州召开。水利部有关司局、水规总院、流域机构,三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水库管理司、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筹备组、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单位、河海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代表到会指导。有关省(区、市)及部分地(市)移民机构,重点水利工程业主,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部门和移民监理、监测等50多个单位的8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新世纪对水工程移民工作进行全方位总结交流的一次盛会。部移民局唐传利局长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黄凯副局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温州市政府、小浪底移民局等10个单位分别代表移民机构、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另有26个单位向大会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与会代表还就《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移民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初稿)》、《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管理办法(初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参观考察了温州珊溪水库移民安置点。通过与会代表和会议主办、协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不仅达到了移民工作经验交流目的,而且成为移民安置工作现场会和新时期加强移民政策法规建设的研讨会,这次会议超出了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02]3号文精神  广东省水库老移民工作跃上新台阶
  
    最近,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2003]14号文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决议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五、六十年代,广东省兴建了大量的水利水电工程,为修建这些工程,数十万水库移民献出家园,搬迁异地它乡,至今已繁衍至130多万人。由于当时国家财力有限,补偿偏低,再加上抢迁、选点时间仓促,安置点生产生活条件普遍恶劣,后期又缺乏足够的扶持。因而大部分水库移民生产生活一直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九十年代初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水库移民由于"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其生产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相比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引起了广大移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上访闹事频繁发生。为解决这个问题,1992年,根据中央的有关处理水库移民的政策,在广东省委的重视支持下,广东省七届人大会议做出了"关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决议",交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办理。随后,广东省人民政府据此做出决定,由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地方配套相应的资金,用于解决面上约100万水库移民的遗留问题(省属水电约30万水库移民另外安排资金解决),从1993年1997年。由于水库移民欠帐太多,累积的时间太长,议案实施5年的结果仅仅是解决了一些表面的问题。其后,广东省八届人大会议又做出了"关于继续实施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议案的决议"。并且,省投入资金从每年3000万元增加至每年6000万元,从1998年至2002年。水库移民议案实施10年,大大缓解了水库移民的矛盾,稳定了水库移民的情绪。但是,由于客观上水库移民经费仍然严重不足,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
    2002年,中共中央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国务院办公厅[2002]3号文转发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给我们广东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带来了契机,也指明了原则和方向。对此,广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两次做出决定,要加快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省九届人大常委会更于2002年底做出了"关于继续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议案的决议"。该决议在肯定了过去10年水库移民议案办理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明确做出:水库移民总体上仍属广东省的特困群体,存在生产生活水平普遍偏低,居住条件,饮用水质和基础设施较差等突出问题。决议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从2003年起至2007年,省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由目前的每年的6000万元增加到3.6亿元,资金来源从全省销售电量中每千瓦时提前1厘钱,其余由省财政拨款补足,进一步解决水库移民落实遗留的突出问题" 的议案办理意见。决议最后强调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解决移民的住房、用水、土地等重点问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下大决心,增加省财政投入;要根据国务院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政策要求,限期从根本上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应在省级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落实配套资金和各项优惠政策。要加强移民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管理,实行专帐专户,确保有效使用,逐村逐项解决遗留问题,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消号一个。要尽快制定我省的水库移民安置法规,使移民工作走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制化轨道。
    (供稿:广东省移民办公室)
  
  湖南澧县贯彻《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实打实
  
    湖南澧县学习、贯彻《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时讲求实效,始终坚持在具体工作中去落实《条例》,去维护和保障移民利益。
    一、对照《条例》抓整改。澧县处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领会《条例》的内涵外,还对照《条例》的一章一节,对以往的移民工作进行了认真地回头看,查找问题。对不符合《条例》获有损移民利益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整改。并明确了三条工作目标:维护以民利益经常化、移民资金管理透明化、移民项目管理规范化。
  



附件下载:
责编:yaowei
相关内容
  
  
     
网站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