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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工作简报2003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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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
总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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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1-15 |
江垭水利枢纽移民安置通过竣工验收 2003年1月3日~5日,水利部移民局会同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湖北省移民局和长江委建管局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了江垭水利枢纽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委员会,并邀请9位专家,对江垭水利枢纽移民安置进行了竣工验收,会议由水利部移民局黄凯副副局长主持。 江垭水利枢纽是水利部和湖南省合资兴建并部分利用世银贷款的国家重点工程,工程以防洪为主,并兼有发电、灌溉、航运、供水和旅游等综合效益。水库正常蓄水位236m,总库容17.41亿立方米,水库面积35.8km2;站装机3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为7.56亿度。工程于1993年7月开始筹建,2000年底主体工程基本完建。库区淹没影响涉及湖南省慈利、桑植两县和湖北省鹤峰县共9个乡(镇)37个行政村157个村民小组3372户13270人(其中湖南11245人、湖北2025人)、各类房屋54.2万m2、土地3580.3hm2;国家审批移民投资为6.32亿元;库区移民工作从1994年开始,分四期实施,到2000年底基本完成。 在各县自验、澧水公司初验的基础上,验收委员会和专家组听取了澧水公司、湖南省和湖北省移民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和两省审计厅的审计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实地抽查了湖南省慈利县、桑植县和湖北省鹤峰县的部分移民安置点、迁建集镇、专项迁建设施及有关档案材料。经充分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委员会认为: 一、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验、初验报告,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分类合理,进度、质量符合实际情况,可作为竣工验收的基础。 二、农村移民生产生活基本得到妥善安置。农村移民已全部完成搬迁,住房质量、环境条件都得到改善,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医疗卫生等公益设施建设已经完成,且比搬迁前有较大改善和提高;生产安置以大农业为主,多渠道、多门路安置移民,移民生产用地调整划拨基本按规划完成,生产安置措施大部分得到落实,耕地质量和生产条件总体上得到改善;大部分移民收入和生活水平达到了搬迁前的水平。 三、集镇迁建和专项设施恢复改建大部分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完成,并经过验收和移交,投入正常运行,原功能得到恢复和提高;库底清理已按规划设计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期扶持政策已经落实,扶持规划已编制完成。 四、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基本符合国家和两省有关规定,逐步加强了计划、项目和财务管理;移民个人补偿资金基本兑现到户,保证了移民安置的顺利进行;经过了审计部门的审计。 五、江垭水利枢纽移民安置的各类档案材料基本齐全,特别是反映移民户基本情况的原始数据较为完善,整理规范,部分移民专项设施项目档案材料已随工程移交。 验收最后指出,江垭水利枢纽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湖南、湖北两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澧水公司、各级移民实施机构、设计及监理单位共同努力,移民群众服从国家建设大局,基本如期完成了移民搬迁安置和专项设施迁改建任务,移民得到了较为妥善的安置,保证了江垭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按期发挥效益;移民安置总体上实现了规划的安置目标,被验收的内容总体上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验收委员会同意通过江垭水利枢纽移民安置竣工验收。 (供稿:王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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