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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信息传真2004年第7期
本网 2004年第7期
2004-08-07

  编者按:2004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公示制、参与制等新机制,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现将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两期摘登,供交流借鉴之用。

群众参与制 为淤地坝建设注入新活力

  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在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县川河项目区淤地坝建设中实行群众参与规划的做法,有力地促进了淤地坝的建设管理,为淤地坝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县川河流域忻州项目区涉及偏关等4个县,计划完成治理面积218.3km2,配套建设治沟骨干工程77座,项目区国家计划投资4452万元。其中偏关县规划建设骨干工程30座,截止2003年已建设骨干工程19座。经过调研发现,偏关县骨干工程建设顺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做到了项目建设群众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以前在骨干工程建设立项时,采取的是县水保局直接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方式,群众对骨干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不知情。而经过审查立项后,当地群众往往在农田、树木淹没、道路建设等问题上存有异议,群众投工也难以落实,给骨干工程的施工带来隐患,甚至影响工程的按时开工。特别是工程竣工后,在前期效益很小或者完全没有经济效益的情况下,群众不能自觉担负起工程管护、维修等日常工作,给大范围开展淤地坝建设带来一些困难。
  针对这种情况,偏关县水保局曾采取过多种方法解决这种问题,其中最有效的一条就是建立"群众参与制度",即在工程立项前期,由村民小组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说明工程的建设利弊、权利、义务等,然后由群众进行表决,根据表决情况决定是否在本村开展骨干工程建设,并提出解决淹没土地调整、群众投劳等问题的初步方案,经表决由村民委员会向乡政府和县水保局提出骨干工程建设书面申请,水保局与村民委员会在工程建设中各方的具体权利、义务、责任等方面达成初步协议后,再由县水保局根据坝系工程总体布局,按基建程序对申请建设的工程进行初步立项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后,县水保局与村民委员会再就各项具体事宜达成书面协议,以保证骨干工程按质按量顺利完成。这样做的好处是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干扰,建设速度快,竣工后管护责任能够落到实处,达到了群众高兴,业务部门满意,工程质量优良的效果。

 

"参与式"机制使四川省屏山县"长治"工程展新颜

  四川省屏山县在"长治"五期工程建设中,探索"参与式"等治理新机制,使该县水土保持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采用"参与式"工作方法治理水土流失,即先由乡镇政府、片区水利水保管理站进行宣传动员,实施部门与村民农户进行多种形式的相互交流,使群众充分了解水保治理的基本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后的市场前景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制定解决方案,确定治理措施,再组织群众实施。实施"参与式"工作方法治理水土流失,工作成效十分明显:一是使水保工作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群众对水保工程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三是不仅治理区群众参与,各相关部门也全程参与,使部门之间、部门与群众之间的配合更加密切,为政府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大乘镇的柏杨湾小流域引入"参与式"机制治理水土流失,充分调动了治理区广大农民群众投入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治理区群众从过去 "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治理区村组纷纷争先申请要求治理水土流失,并承诺投工投劳,有的还主动筹措资金参与水保工程建设。从1999年到2003年,该县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完成了6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与此同时,该县还积极探索其它有益的管理机制。一是全面实行议标制。对坡改梯、坡面水系配套和种苗采购实行议标制,从制度上杜绝了人情苗、高价苗、劣质苗和豆腐渣工程的出现。二是积极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对多部门大宗用量的种苗,实行政府采购,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三是实行并逐步完善县级报账制,切实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办理拨付、兑现手续,实行专账、专人管理,杜绝了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四是实行群众投工承诺制和补助资金、工程造价公示制,充分调动了农民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大力推行业主开发。由于业主责任心强、懂技术、善管理,工程建设效益十分明显。六是明晰产权,落实管护。对单个工程,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对公共设施则成立受益区群众管理组织,以承包、租赁等方式落实管理人员;对封禁管护区则落实专业护林人员进行日常管护。(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  张小林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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