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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部署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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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
2006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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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10 |
近日,山东省部署实施了《山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指标》以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及用水定额为主要内容,对实现节水型社会后应达到的综合用水指标、生产用水、生活和生态用水指标分别作了规定,同时也对实现节水型社会后的工农业和生活用水定额分别进行了规定。
《指标》规定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为:万元GDP取水量下降到4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0立方米,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下降到8%,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5%,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只要达到了上述目标,即可确认建成了节水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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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yao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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