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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八年第十七期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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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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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17 |
水利部部署进一步加快水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精神和水利部《关于确保2008年底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通知》(水建管〔2008〕89号)要求,今年年底要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目前,距离完成改革任务的最后期限不到半年,时间已经非常紧迫。为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快改革步伐,近日,水利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水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8〕328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快水管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改革的具体目标任务,切实落实责任制,强化奖惩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着力落实"两费",全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对完成改革任务的水管单位进行验收,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适时开展改革"回头看"活动,做好有关总结和评估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地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通知》增加了改革信息报送和通报的频次,从今年9月起,改革进展情况由半年报改为月报。 水利部将按《通知》要求,组织6个督导组,于近日分赴各有关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检查督导暨效能监察。
湖北省政府集中力量督办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近期,湖北省人民政府采取切实措施集中力量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办。 今年以来,湖北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批示要求加快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多个文件,将水管体制改革作为今年全省各级政府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从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抽调三名厅级干部带队,兵分三路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进行了检查督办,根据检查情况对改革工作滞后的孝感等市、县和省级试点单位实行了挂牌督办。省水利厅积极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实行了水管体制改革厅领导分片负责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了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截至目前,厅党组成员已分别对各自责任片区进行了2轮以上的检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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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air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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