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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栏目--简报集粹--水管体制改革简报
二○○八年第十五期简报
总第79期
2008-08-11

  水利部召开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7月29日下午,矫勇副部长主持召开部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了建管司关于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为督促各地加快水管体制改革进度,确保年底完成改革任务,会议决定于今年8~9月,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检查督导暨效能监察活动。活动由建管司和驻部监察局组织,部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
  矫勇副部长在会上指出,当前全国水管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进展很不平衡,个别地区改革工作严重滞后。按照 国务院《实施意见》要求和水利部部署,年底要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矫副部长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打好改革攻坚战。矫副部长还对检查督导暨效能监察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办公厅、规计司、政法司、财经司、人教司、农水司、发展研究中心、建管总站等部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驻部监察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湖南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近日,湖南省政府在娄底市召开水管体制改革专题会议,通报全省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分析查找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制定了落实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会议由周强省长和徐明华副省长主持,省水利厅、财政厅、编办等省直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民政府市(州)长、分管农业的副市(州)长和水利局长参加会议。
  会上,周强省长强调,各地要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狠抓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责任体系,责任制没有健全的要抓紧完善,已经制定的责任制要层层分解,各市(州)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督促,分管领导要主动靠前、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今年改革到位。
  徐明华副省长要求,各地一要明确政府的主要领导为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二要强化改革的督查督办,促进改革,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对改革工作相对滞后的市(州)进行督查;三要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他强调,省里将严格兑现水管体制改革奖惩措施,对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的市(州)、县,在小农水事业费中予以奖励;对没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的市(州)、县,在水利“芙蓉杯”考核竞赛中予以扣分,并从2009年起,暂停办理其新建水利项目的立项申报和资金安排。对改革验收不达标的市(州),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评比不能评为优秀。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改革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地于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水管单位内部改革,于11月底前确保“两费”足额到位,并于12月中旬完成市(州)所辖范围内的改革达标验收。
  据统计,截止2008年6月底,湖南全省共落实“两费”3.7亿元,占应落实的40%。长沙、湘潭、株洲、郴州、怀化、娄底、邵阳等市的人员经费落实比例达到77%~100%。其中,娄底市是后来居上的典型,人员经费落实比例从去年底的43%上升到96.1%,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比例由去年底的23%上升到43%。2007年底,湖南省对28个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得较好的县(市、区)进行了奖励。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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