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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栏目--简报集粹--水管体制改革简报
二○○八年第十二期简报
总第76期
2008-07-16

  青海省抓紧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自2007年12月30日省编办、财政厅和水利厅联合下发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以来,青海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重点督促各地落实好人员经费,保证水管单位管理人员基本支出,积极筹措维修养护资金,确保工程得到正常维护。二是加紧编制老化失修农灌工程维修改造规划,计划每年安排64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用于老化失修农灌工程的维修改造,支持水管体制改革。三是指导、督促各地深化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大力推动水管单位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定编定岗和人员竞争上岗,完善聘用制度和分配制度。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指导、督促各地尽快按照《青海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核定水价。五是稳步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基层水利发展活力,指导各地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引导、推进农民用水协会发展。六是出台《青海省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办法》,部署全省验收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好改革的总结工作。

  目前,全省纳入改革范围的76个水管单位已全部完成两定测算和分类定性,落实公益性管理人员基本支出2053万元,落实率达到87%,落实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1368万元,落实率达到53%。全省有改革任务的西宁、海东、海西、海南4个州(地、市)的19个县(市)中,11个县(市)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正准备验收,另外8个县的改革工作也已接近尾声,即将转入验收阶段。

  江西省宜春市建立水管单位良性运行机制

  江西省宜春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于2004年全面开展,2007年7月改革完成并通过省水利厅验收。经过一年的实践,全市已建立起顺畅的管理体制和良性的运行机制。

  宜春市的43个国有水管单位均纳入水管体制改革范围。改革前,全市共有水管职工2333人,经过改革,定编1179人(其中公益性编制749人)。全市国有水管单位公益性管理人员基本支出1143.06万元和工程养护经费914.59万元均已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将全部到位。改革促进了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的良性管理,落实小型水库管理人员1896人,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小(1)型水库每座2000元(其中省级补助1000元,市、县级各配套补助500元)、小(2)型水库每座1200元(其中省级补助600元,县、乡级各配套补助300元),全部用于支付管理人员的工资,同时,还落实了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各水管单位抓住机遇,因地制宜,不断深化管养分离和内部改革,妥善做好分流安置、社会保障落实等各项工作。如,上高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分流人员安置办法和管养分离工作计划;铜鼓县大瑖水库将51名富余人员全部分流到发电公司,进行妥善安置;高安市落实了5个国有水管单位780名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一些水管单位逐步完善人员竞聘制度,推行聘用上岗。各地积极推动水价改革,制定了水价改革实施办法和水费计收管理办法,进行价格公示。水价改革后,全市国有水管单位年水费收入较改革前增长近50%,水管单位的自身"造血"能力进一步增强。

  通过改革,水管单位的体制机制得到理顺,广大水利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激发,水管单位焕发出前所未有的勃勃生机。




责编: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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