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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年第八期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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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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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13 |
厦门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日前,厦门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厦门市涉及水管体制改革的水管单位有5个,其中水库单位2个,垦区单位2个,灌区单位1个,改革前全部定性为事业性质的自收自支单位。这些水管单位管理的工程分别具有防洪(潮)、排涝、灌溉、蓄淡养殖和供水等功能,是厦门经济特区重要的基础设施。近几年,厦门市农业水费收取逐年下降,有的几乎无偿灌溉,造成水管单位效益衰减,职工收入下降,队伍失稳,与飞速发展的特区经济形势极不适应。 厦门市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水管体制改革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本着积极、稳妥、慎重的原则,协调并组织相关部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制定并完善了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水利部门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开展培训学习,进行"两项经费"测算和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编等工作。在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改革成果显著: 一、合理分类定性,并核定了编制。将原来5个水管单位整合为4个,其中2个垦区管理单位合并成1个,定性为纯公益性单位,水库和灌区3个单位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并将其中1个水库管理单位收归市管。5个单位原有管理人员366人,改革后核定编制183人,精减人员50%。 二、"两项经费"全部落实。改革后,纯公益性单位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准公益性单位实行差额补贴。4个单位人员基本支出经费394万元,全部到位。工程维修养护费按计划全额拨付,两年核拨经费1739万元,满足了工程维修养护的需要。 三、分流人员实行内退和自然减员等政策。该政策缓解了分流就业压力,保持了队伍稳定。 四、职工社保全部落实。其中汀溪水库管理处收归市管后,职工社保关系也随之转移,实行企业标准。为保持原有事业标准不变,市财政每年拨付140万元用于补差,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 五、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开展了水管单位内部改革,人员实行竞聘上岗,提高了管理人员素质,并实施了培训再提高计划。 厦门市水管体制改革验收由福建省水利厅组织进行。验收组认为,厦门市水管体制改革符合国务院文件精神,解决了长期困扰水管单位的体制问题和职工的后顾之忧。改革后职工思想稳定,激发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人翁责任感。目前,体制顺畅,职工满意,水管单位出现了新局面,水管体制改革达到了预期目的。
湖北省水利厅建立水管体制改革厅党组成员分片负责制
为加快水管体制改革进度,湖北省水利厅于近日建立了水管体制改革厅党组成员分片负责制,厅党组9名成员分片负责全省16个市州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单位)协助工作。 厅党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加强与市州党政领导的沟通协调,督促所属市县水利部门落实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检查督办改革进度;协助处室(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厅领导检查督办活动的具体组织、联系工作,汇总检查督办的有关情况。检查督办要求: 一是全面掌握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掌握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与各级党政领导及编办、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情况;掌握水管体制改革最新进展及完成质量情况;掌握重点及骨干工程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和试点单位改革验收情况。 二是定期检查督办。每季度安排一次重点督办检查活动,由厅领导带队,厅相关成员处室(单位)和厅水利三项改革工作办公室参加,必要时请省编办、省财政厅派人参加。要求各市州、县水利部门,每季度向分片负责厅领导书面汇报一次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三是落实激励机制。定期通报分片负责的市州水管体制改革进度,查找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协调厅有关业务处室(单位)落实水管体制改革进度与水利投资计划、评先表彰挂钩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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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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