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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工作简报》2006年第7期
本网 总第94期
2006-07-11

萍乡市加强建设项目节水管理

  近年来,萍乡市不断完善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审批验收制度,对建设项目加强节水管理。

  萍乡市是江西省的缺水城市。为有效推进节水工作,全市加强了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审批验收管理。对城市建成和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从供水规划设计、节水措施方案、供水管道安装、施工用水核准、节水器具使用、节水设施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审批(验收)表"。审批表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计划、措施、管理制度、节水设施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规范了验收项目,提高了验收效率。目前,萍乡市水务局共受理审批30余项重大建设项目。萍乡市还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科学制定规章制度,对许可事项的依据和许可条件、程序、期限等作了进一步规范,使建设项目节水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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