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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水工作简报》2005年第1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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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
第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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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09 |
山东节水增效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治水实践,把节水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走出了一条"政府调控、市场调节、用水户参与、多策并举"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新路子。
一是体制创新,强化政府部门对节水工作的管理。山东省按照水资源管理的要求,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在全省94个县(市、区)实现了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同时,明确水行政主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节水工作,将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市及县市区相应成立了节约用水办公室,全省基本形成了健全的节水管理体系。通过改革,加强了对水资源的宏观调控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二是狠抓各项水资源基础工作。近年来,山东省陆续编制完成了《21世纪初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总体规划》、《山东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了以取水许可为重点的水资源权属管理,在取水许可审批程序上确立了"先客水、后主水,先地表、后地下,先中水、后淡水"的原则。三年来,山东组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的40个电力项目中,利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和矿坑排水1.3亿立方米,海水淡化1.4亿立方米;制定了行业用水定额。2004年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电力、造纸、冶金、化工、纺织(丝绸)行业产品用水定额(试行)》、《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试行)》,初步建立起节约用水标准体系。
三是运用经济手段,建立自发节水机制。2002年,山东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提高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地表水资源费标准最低限制为0.20元,最高达到0.80元;地下水资源费最低限制为0.45元,最高达到1.80元;平均由0.20元提高到0.60元。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当年,全省工业节水近2亿立方米。
通过法制建设、技术创新、试点建设等方式,山东省全面提升了各行业的节水水平,用水效率得到显著提高。山东省水资源年利用总量由十年前的250亿立方米下降到近两年的22亿立方米,以占全国1.1%的水资源完成了占全国10.6%的国内生产总值,实现了增产不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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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han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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