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合同编号:XJXH-BEJFDC-AZ01-ZB201007-03-0006)
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新疆新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新华布尔津49.5MW风力发电场风电机组等设备吊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新疆新华布尔津风电场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西北部,处于新疆九大风区之一的额尔齐斯河河谷风区,西接哈巴河县,南与吉木乃县相连。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49.5MW,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1500kW。
对外交通:
公路:场址距离布尔津县城约16-17公里,距离乌鲁木齐市620公里。
铁路:离场址最近为乌鲁木齐火车站。
航空:离场址最近的飞机场是阿勒泰机场。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疆新华布尔津49.5MW风力发电场风电机组、塔筒等设备的吊装、安装(自风电机组至箱变的所有安装、吊装工作)。具体包括:合同规定安装的所有设备的卸货、验收、保管、维护、工地现场二次运输、风场内33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塔筒及其附件吊装、箱变安装与试验、塔筒内电缆及控制柜等安装、箱变低压侧电缆采购及敷设连接、电缆防火以及配合整体调试、吊装场地的平整,负责安装和竣工资料的整理、交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且近三年内具有风电机组吊装、安装的经验和业绩;
3.投标人具有安装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的作业要求;
4.负责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风电机组吊装、安装工作经历,且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0年7月26日~2010年8月2日每个工作日8: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0层)公开发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手续费100元。
请登陆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jme.com)填写投标报名表格,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文件汇款凭证等资料的扫描件。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投标人资料并核查后,当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一套招标文件,并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下载序列号及密码发至购买人登记邮箱。
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0年8月13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广安宾馆二楼会议室(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0层
开 户 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账 号:01090849300120109017760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塔羽亭、赵松岩
联系电话:010-83681569、010-83682267
传 真:010-83681489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水利部网(http://www.mwr.gov.cn)、国电商务网(http:// www.powerec.net)、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http://www.hydro-xh.com)和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jme.com)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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