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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水利部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1-16

  根据工作需要,2012年水利部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统招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及岗位信息详见《2012年水利部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附件1)、《2012年水利部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必须满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条件方能开考。如未达到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月16日至2月12日。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部网站(http://www.mwr.gov.cn),或水利部人事司网(http://ple.mwr.gov.cn)、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进入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页进行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另外,按照应届毕业生落户要求,凡京外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2012年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
  笔试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每类均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科目,详见《2012年水利部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将在 2012年2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仅在北京设置考点和考场。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考试其它相关事宜、笔试通过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水利部网站(http://www.mwr.gov.cn)、水利部人事司网(http://ple.mwr.gov.cn)和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10-63204385、632043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5023、63205025
  政策咨询电话:010-63202739

作者:   责编: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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