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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积极贯彻国务院相关部署 开创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
2012-02-10

  本站讯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明确目标。这是继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国家再次将关注点聚焦水资源管理。近期,淮委及时组织学习,深入传达贯彻,要求全委上下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将中央水利工作决策部署和《意见》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全面传达 深入领会 掀起学习《意见》热潮

  在日前召开的淮委2012年工作会议上,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参加会议的淮委机关处以上干部、直属各单位负责人近150人共同学习了《意见》全文。在会议安排的分组讨论中,各级领导干部纷纷围绕《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指导作用和进一步贯彻落实展开热烈讨论,并对淮河流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流域水资源管理如何更好地为流域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纷纷建言献策。为突出工作重点、明晰今后目标,淮委2012年工作会议专门安排了淮河流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专题发言,回顾了淮委近年加快落实“三条红线”,推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已取得的工作成就,并对今后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步骤和目标计划。

  目前,全委各部门、单位将传达贯彻和学习领会《意见》作为近期贯彻中央水利工作决策部署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紧紧结合新一轮治淮实际,着力加快淮河流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步伐。据悉,淮委将于近期尽快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和研究,就淮河流域加快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统筹部署和周密规划。通过近期的传达学习活动,淮委广大干部职工已形成共识:《意见》的出台是对中央近期水利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落实举措,是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也是新一轮淮河治理的重中之重。委水资源处、淮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保护局等水资源管理主要部门、单位表示,将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同时,积极探索,大力推进近期目标任务进程,完成各项配套方案的编制,启动新一轮水资源管理工作,并以《意见》提出的各项指标为工作目标,坚定不移地强化监督,有条不紊地完成管理,为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抢抓机遇 扎实推进 淮河流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已初见成效

  2011年是新中国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水资源管理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以前所未有的高规格和大力度对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年来,淮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抢抓机遇,扎实推进,在近几年良好的工作基础上,迈开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快速步伐,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淮河流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淮河流域国家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项目20122014年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在各大流域机构中较早地完成了2015年、2020年、2030年淮河区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工作,淮河、沂河、沭河三条主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已经启动。近来年,流域水资源管理成效明显,主要衡量指标总体呈逐年好转趋势,201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取用水量为48.9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1.8%;水功能区监测达标率为30.8%,比上年提高10.9%。认真落实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在全国率先开展水功能区全覆盖监测工作,每月监测的重点水功能区数量由2010年的153个增加到纳入全国重要河流湖泊的449个全部水功能区。依法严格审批新建入河排污口设置,全流域入河排污总量和主要污染物COD、氨氮入河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减少0.5%3%16%。全年淮河干流未发生水污染事件,干流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总体为Ⅲ~Ⅳ类。

锐意进取 再接再厉 开创淮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

  正当全国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决策部署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之际,淮委党组已及早明确了近期淮河流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目标,以《意见》总体要求和措施部署为指导,作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布局、突出工作重点、有力有序推进,力争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有新突破: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加快落实淮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加快实施流域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坚持节水优先、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加快实施流域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水资源得到有效、永续利用。及早落实《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加快推进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工作,确定阶段性水功能区纳污物入河湖控制量,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组织开展重要河湖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复核,健全水功能区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制订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积极推进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考核。

   2012年,淮委将乘着全面推进水利跨越发展的春风,以更加坚定有力步伐,在推进淮河流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道路上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继续开创淮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崭新局面。

  

作者:张雪洁 李飞   责编: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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