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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五五”普法通过水利部验收
2010-08-23
  本站讯 (通讯员 黄诚)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五五”普法期间,海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领导组织有力,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部署及时,体制机制完善。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流域水事活动的能力不断提高,法制宣传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流域立法管理实现突破,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大,水政监察队伍与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成效显著。委直管河道(水库)和工程范围内的水事违法案件由“四五”期间的每年500件左右,下降为每年200件左右,发案率下降60%;重大违法案件明显减少,流域水事秩序明显好转。
  近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郭永胜率水利部普法检查验收组一行到海委检查验收“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听取海委工作汇报,查阅普法工作档案和相关资料,赴海河下游局、漳卫南局及其下属单位进行抽验,并与普法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海委副主任王文生陪同检查。
  检查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海委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期间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强调,要认真总结“五五”、积极谋划“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普法工作中重视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水法律法规的结合,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流域机构的社会管理职能相结合,增强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和队伍培训的针对性,使普法工作更有实效。
  王文生表示,“五五”普法期间,海委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抓重点,带动全局工作;抓培训,促进队伍水平;抓案件,提升执法能力;抓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普法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各单位和各级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大幅提高。下一步,海委将认真总结海委“五五”普法工作,在今后普法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创新工作,促进海委依法行政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海委办公室、水政水资源处、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漳卫南局、海河下游局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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