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2010-03-08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松辽委组成了以委副总工为组长的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组,于2010年1月26日、3月3日分别对鞍钢集团朝阳鞍凌钢铁有限公司H型钢项目、松花江干流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详细查看了项目取水设施、电站和船闸等工程,并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进展及工程运行情况介绍,掌握了第一手材料。检查组根据检查事实,对鞍钢集团朝阳鞍凌钢铁有限公司作出了责令其立即停止取水工程建设,限期办理有关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决定,对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了尽快提交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的要求。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掌握了取水户的取水状况,纠正了个别取水户的不规范行为,宣传了新的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促进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作者:陈丽芳
责编:one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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